所谓"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或受孕时34岁以上的产妇。 一般来讲,高龄产妇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早产的可能性较大。
早产儿或足月新生儿的体重低于同孕周龄的正常儿,不明原因的死胎也增多,先天性畸形率也相对增加。因此,应特别注意产前监测和检查。
高龄产妇最容易发生产程延长或难产。
这是因为女子到了中年,其坐骨、耻骨、骼骨和骰骨相互结合部基本已经骨化,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盆腔。
因此,当胎儿产出时容易导致生产困难,致使产妇本人发生各类并发症的危险性大为增加;
同时也极容易致胎儿滞留宫内引起胎儿窘迫症。
这种窘迫症对胎儿的威胁性,轻者影响胎儿心脑缺血缺氧,甚至导致不可逆性脑损伤,重者窒息致命。
高龄初产妇主要并发症为妊娠高血压症,容易影响母胎健康和生命的安危,应及早加以提防。
若原有夹杂其他疾病,可导致胎盘功能过早退化,对胎儿更为不利,这些都应引起高度重视。
鉴于高龄初产妇可能发生上述症状,因此,高龄初产妇及其家人,切不可麻痹大意,应具有务实的态度,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特定的对策,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了能够有一个健康的宝宝,年龄比较大的准妈妈应该听从以下叮咛:
1) 注意均衡营养,维生素与矿物质的补充;
2)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规律地起居作息,戒烟戒酒,不熬夜;
3) 缓和情绪反应与调适工作压力,在充分认知之下,避免太多无谓的错觉妄想,应以平常心来度过。
4) 改善工作环境,避开所有可能有危害的污染物质。
5) 按时接受孕前检查,或尽早接受初次产前检查。
6) 在怀孕前接受健康检查,看看是否有高血压、糖尿病或肾脏等疾病,如果有,应先治愈稳定后再准备怀孕。
高龄初产妇应提高自我警觉性,不要"临时抱佛脚"。即在妊娠的初期直到临产,随时都应该意识到可能发生母胎病理性变化的意外,定期到有条件的妇产科进行母胎监护和必要的防治措施。
在临产将近时,应提前住入医院妇产科,具体提前一周或两三周,应视个人情况而定,切实做好产前监护,必要时及早行剖宫产较为安全。
妊娠期间,经过特定检查,如确诊为严重畸形儿或母体因严重并发症不能继续妊娠,否则危及孕妇生命者,应当机立断,中止妊娠;如果妊娠后期,胎儿没有致命畸形且有存活的可能,应提前行剖宫产术,可确保母婴的安全。
高龄产妇的危害主要是在怀孕后合病症增加,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妊娠高血压疾病发生率会增高,妊娠期糖尿病会增加,根据我们长达22年的研究表明:高龄孕妇早产,(婴儿)出生体重比较低的发生率会增高,另外高龄产妇因为怀孕的时候年龄偏大,卵子分裂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染色体的一些异常,就是胎儿有染色体类疾病,也就是先天缺陷的机会明显增高,所以我们国家在制定产前诊断这个法规的时候,特别指出25岁以上的孕妇应该在怀孕以后做一个产前诊断,判断胎儿有没有染色体疾病。
另,目前有研究表明:曾经有过妊娠高血压病的孕产妇,在日后绝经期后,有可能患有高血压病的机率大为提高,且从统计学数据来说,有相当的相关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