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亦称警用犬,是指由警察机关使用的具有一定警务用途的犬。警犬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警犬是指所有由警察机关使用的犬,按其用途可以分为警犬种犬、警用训练犬、警用实验犬和示范犬等。狭义的警犬是指警察机关使用的具有一定作业能力的犬,主要是指用于现场使用的犬。
中文名称
警犬
亚 门
脊椎动物亚门
分布区域
世界各地
亚 种
家犬
亚 目
裂脚亚目
别 称
警用犬
门
脊索动物门
英文名称
police dog,patrol dog
种
灰狼
界
动物界
目
食肉目
科
犬科
纲
哺乳纲
亚 科
犬亚科
亚 纲
真兽亚纲
属
犬属
警犬,亦称警用犬,是指由警察机关使用的具有一定警务用途的犬。警犬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警犬是指所
警犬有由警察机关使用的犬,按其用途可以分为警犬种犬、警用训练犬、警用实验犬和示范犬等。狭义的警犬是指警察机关使用的具有一定作业能力的犬,主要是指用于现场使用的犬。现代警犬是由军事用犬发展而来的。早在奴隶制时期,犬就被用于战争,欧洲一些国家用犬进行防卫、直接攻击
警犬敌人,还有用犬传递信息或追踪搜索敌人等,为其军事目的服务。到十九世纪,欧洲许多国家有了军事搜索犬。俄国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大批量训练搜索犬,用于搜捕敌人,阻拦越境者等。军事用犬为警察机关用犬提供了经验。从十九世纪末开始,欧洲一些国家的警察便开展了警务用犬的尝试和探索工作。1890年,比利时几燕都市警察署长焉蕃外司鲁,首次将犬追踪使用于刑事侦查活动,并取得成功。于是比利时开始了警犬应用研究,从而开辟了警犬事业的先河。我国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民国时期就开展了警犬技术工作,新中国成立后警犬技术工作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国是个养狼历史十分悠久的国家,中国的古狗,多用于看家、狩猎、放牧,甚至食用。“警犬”一词的出现也超过千年了,不过,用于侦察搜捕、缉私查毒、灾难救援等却是近代狗儿的新使命!
战国时期,中国已将狗用于作战了。这时出现了最早的警犬。不过,当时并不叫“警犬”,仍然叫“狗”。《墨子·备穴》中记载道:“穴垒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指敌人)也。”这是谈战国时流行的穴道战法,亦即敌方攻城,常以地道从地下攻入城来,防守方则也在自己城内挖洞穴筑垒,探听敌人挖地道的动静。墨子所说有就是藏在地下穴垒中助守军听动静的警犬了。<
中国人真正用“警犬”一词,也不算晚,大约是在唐朝。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明确说明,用警犬配合大照明灯监视敌军。警犬吠叫处,再增加火把。“警犬”一词出现了千年以上,此即白纸黑字的古籍记录。
此后,宋代直到明、清,都有警犬训练和设置,但是只限于军队。警犬进入警察局并担负侦察、缉私、查毒、搜索、拯救等新的任务,是近代的事了。“警犬”是个古词,原意解作“警戒之犬”,并非“警察之犬”呢;现今它的词义同职能一起扩大,不仅只担当警戒任务了!
警犬作为警察机关执行任务的一种特殊工具,按其用途可以分为追踪犬、搜捕犬、搜爆犬、搜毒犬、护卫犬、巡逻犬、救护犬、消防犬、防暴犬等适用于不同用途的专项警犬。犬经过专门训练还可以训成非警务用途的专项犬,如军犬、海关缉私犬、牧羊犬、雪橇犬、排雷犬、找(探)矿犬、导盲犬、狩猎犬、护主犬等。
警犬一般具有发达的高级神经活动机能,有灵活的嗅觉、听觉和视觉等感觉器官,有很强的凶猛性灵活性和奔跑能力等警用素质。世界各国选用做警犬的犬种主要有德国牧羊犬(俗称黑背)、苏格兰牧羊犬、罗威纳犬、拉布拉多犬、大丹犬、血提犬、杜伯文犬、马里努阿犬及杂交犬等犬种。我国选用作警犬的犬种主要有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拉布拉多犬、杜伯文犬、马里努阿犬、史宾格犬及昆明犬等犬种。
中国警犬选用了七个犬种:德国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杜宾犬、罗威纳犬、昆明犬、拉布拉多犬和史宾格犬。
一、德国牧羊犬(俗称黑背,后面简称德牧)
德牧是一种很聪明和威猛的犬种。德牧是三四百个犬种中最受重视的,因为只有德牧有世界上有统一的标准和单独这个犬种的俱乐部。在德牧俱乐部(CSV)登记的犬只在世界上有唯一的、且在各国都承认的认证号码,一只好的德牧的价格也绝对不是其它犬种的赛级犬可以比拟的。不过这两年随着中国繁殖德牧的人逐渐多起来,犬只的质量有很大程度的下降,很让人揪心。
二、杜伯文犬(杜宾)(Dobermann)
杜伯文犬(也有译作多伯曼犬),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杜宾犬,它是属于中等体型的獒犬品种,身体很高有65-69cm。杜宾犬自然的耳朵是下垂的,可能是许多人觉得下垂的耳朵有些影响它整体上威猛的感觉,所以习惯上给杜宾犬作立耳,这是一种外科手术,会让狗狗很痛苦,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为了人的审美观让狗受这个罪。不过作了立耳的杜宾犬的确帅得一塌糊涂。
三、罗威纳犬( Rottweiler)
罗威纳犬也译作罗威拿犬或是罗特韦尔犬,是一种外表相当强悍的工作犬,肌肉十分结实,有着沉着和果敢的外貌。不过就我所接触的罗威纳犬,让我感觉似乎在它很强悍的外貌下却是和人很亲近的本性,不太清楚是我接触的那个狗狗的个体如此,还是犬种的特点。不过作为现在美国最知名的五个犬种之一,它应该不会很一种很凶猛的狗狗。
警犬一般都是有警察机关经过严格筛选和专门训练而成的。经过训练的警犬都具有一定的作业能力。一般情况下,一头犬从四五个月大小开始训练,约用一年的时间便可以训练成为警犬。一名带犬人员可以训练和使用一至两头警犬;而一头警犬在一段时期内只能属于一名带犬人员,不能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带犬人员。警犬训成后即可投入使用,犬的寿命约在十五至二十岁,警犬的使用年限约在八至十二年。
无论对警犬或猎犬,它们的训练科目都很多,为使训练犬都能根据主人的口令、手势顺利地做出动作,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必须正确掌握训练要领,使犬迅速养成良好、稳定的条件反射。
诱导就是在训练中利用食物、物品、自身行为以及其他因素,诱导犬做出某些动作,借以建立条件反射的一种手段。此法带有引导性,能引起犬的食欲兴奋,尤其是犬爱吃的食物,犬就比较容易兴奋,使犬积极参加训练,能较快地学会动作。由于这种刺激是主动的,犬做出的动作就自然活泼,愿意执行,特别是使用科目的训练效果较好。但其缺点是,不能保证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按要求顺利准确地做出动作,尤其在方法使用不当时,如奖食过分等。因此,使用这一训练要领时,要注意以下3点:
第一,使用诱导要掌握好时机,应与一定强度的强迫手段相结合,这样既可保证训练的顺利进行,又可保持犬的兴奋性。防止以诱导代替口令和手势的做法。
第二,要防止因诱导而产生不良联系,如有的犬只衔动的而不衔静的物品,就是由于训练中不注意而造成的。
第三,要根据犬的神经类型、特点适当运用,对于沉着、安静、不太兴奋的犬可多用,而兴奋、灵活的犬宜少用。
强迫是使用机械刺激和威胁音调的口令,迫使犬准确地做出动作。强迫的方法主要用于每一个训练科目的初期,即为了加强形成条件反射,在初期使用,或在外界诱因的影响下,预定科目进行不下去时使用。但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运用强迫时,要注意及时、适度,口令和相应强度的机械刺激相结合,与奖励相结合。过度的强迫易引起犬的抑制和影响对人的依恋性。当犬做出正确动作后,为缓和犬的神经状态和巩固条件反射,要给予充分的奖励(给食物或抚摸等),使犬懂得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第二,要因犬而异,因科目而异,慎重使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这是为了制止犬的不良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它是用威胁音调发出"非"的口令,同时与强有力的机械剌激相结合使用。如犬追扑家畜、家禽,随地捡食或乱咬人时,就应发出"非"的口令,同时结合使用强有力的机械刺激加以制止。使用禁止口令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制止犬的不良行为时,主人的态度必须严肃,制止一定要及时,最有效的时机是当犬有不良行为表现时立即制止。态度严肃,决不是打骂的代名词,每当犬闻令即止时,要给于奖励。
第二,刺激强度必须根据犬的特点分别对待,尤其对幼犬更要注意。当"非"的口令已形成条件反射,即犬能闻令即止时,也应经常地结合机械刺激,以免反应消退。
奖励是为了强化犬的正确动作,巩固已培养的能力,调整犬的神经状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奖励的方法有给食、抚摸、准予游散和表扬(发出"好"的口令)等。一般在科目训练的初期,为了使犬迅速形成条件反射及巩固所学的动作,都应采用给食抚摸为主,结合表扬给予奖励。奖励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奖励必须及时,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奖励方法。
第二,奖励时,主人的态度必须和蔼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