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对孕妇有影响吗?孕妇b超做多了好吗?怀孕应该做几次b超?孕妇什么时候做b超比较好?孕妇可以不做b超吗?孕妇和b超可谓息息相关,关于b超对孕妇的影响在这个专区有介绍哦。
【 tulaoshi.com - b超对孕妇的影响 】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b超的原理。从b超的原理上进行分析,b超是通过超声传导的,不存在所谓的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只是一种声波传导。医学认为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是没有什么伤害的。况且现在医学在不断的发展,现在医院使用的b超基本都是低强度的,一般来说都会低于94毫瓦/立方厘米,不仅对孕妇没有影响,对胎儿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所以目前大部分医院在妇产科中所使用的b超检查,对孕妇来说是非常安全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又聚集很长时间的话,就会有热效应,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影响细胞内的物质,包括染色体。因为理论上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对组织产生伤害。
结合以上两点,怀孕期间做b超对孕妇的影响基本上是没有的。值得注意的是,做b超的时间太长或者次数太多,对胚胎发育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b超检查对孕妇来说是必要的,在停经50天后去医院做第一次的b超检查,如果月经规律,可以看到孕囊和原始心管搏动和胎芽。在第八周的时候做b超检查可以检查胎儿是否有疾病等等。一般来说,孕妇在妊娠期间会做4次b超检查,每一次b超检查的内容都不一样,但是每一次都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去检查,假如发生意外就不能够及时排除了。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www.tulaoshi.com)但是,b超不能够多做。有些极端的人以为多做b超才是保证健康的途径。虽然b超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不大,但是做的次数多了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一般来说,女性妊娠期做四次b超检查就够了。
第一次b超检查应在3个月以内完成,主要作用是确定孕周、是否为宫内妊娠以及检查颈部nt厚度。有研究数据表明,此时期通过查颈部nt厚度,同时结合唐氏筛查,胎儿先天愚型的检出率可高达80%以上。
第二次b超检查时间为20-26周,此时期为排畸检查,一般采用三维或四维彩超进行,能检出绝大多数的胎儿畸形,如颜面部、四肢、大脑、内脏器官、心脏畸形等。
第三次b超检查时间为30-32周,其作用为补充排畸及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的检查,查验胎儿是否有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情况等。
第四次b超检查在孕第37周,作用是检查胎盘成熟度、胎儿生长发育情况,不涉及胎儿结构检查。此时期如果脐带无绕颈现象,则选择黑白b超即可;如果发生了脐带绕颈现象,医生会建议选用彩超来做脐动脉血流检查。
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一定要到医院检查,不可以盲目的进行b超检查,比较b超做多了对胎儿是有影响的。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www.tulaoshi.com)第一次b超检查的时间,应在3个月以内完成,而最佳检查时间为第8周。因为怀孕第8周的时候,确定怀孕状态是否正常和推算预产期、确定胚胎个数、观察附件情况。
第二次b超检查的时间,应该在怀孕第24周左右进行。这一次的b超检查,主要是为了排畸。这个时候胎儿基本所有器官都已长成,b超重在筛是否存在先天性畸形。
第三次b超检查的时间,应该在怀孕第32周左右进行。这个时期可以检查胎儿是否有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情况等。
第四次b超检查的时间,应该在怀孕第37周左右进行。这一次的检查主要是为生产做准备。
怀孕超过40周后,每周需1—2次b超检查,以检测羊水及评估胎儿在宫内的状况。值得注意的是,做b超的时机和次数需要结合个人的情况来定,必须根据医生的指导进行。
其实,即使是再健康的孕妇,也是没有办法确保腹中胎儿的健康情况的。孕妇不做b超是不可以的,目前b超是比较简单而且直观的检查方法。如果不及时做b超检查,有可能会发生不愿意看到的意外。
1、怀孕8周时,如果没有通过b超检查确诊宫内正常妊娠使宫外孕(或其他异位妊娠)延误了被查出的时机发展至破裂大出血生命受到威胁。
2、宫内妊娠但是孕卵枯萎或胚胎停止发育后未接受超声检查确诊使得稽留流产可能性增多,严重者导致宫腔感染或继发绒癌等恶性病难以治愈。
3、高发病之一葡萄胎在8~12周比较容易被超声检查出,如果不知道是葡萄胎,任由发展导致子宫肌肉层被侵蚀穿透大出血的后果不堪设想。有时尽管急诊手术保住了性命,却再也不能生育了,而这种情况若提早两个月检查本是可以及早治疗达到良好的预后疗效的。
4、胎儿颈部淋巴囊肿或颈部透明层增厚适于在孕14~20周左右检查到,错过时机后即使曾有过颈部透明层增厚也会因为胎儿快速长大掩盖了这种异常而失去以此为参考项目的其他优生优育的检查对比依据。
5、胎盘低置或前置如果不被超声检查出而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会有可能因为剧烈运动等引起大出血、早产、流产等。
6、双胞胎、多胞胎如果不能及时超声检查得知的话,无法提前预防、治疗一些并发症(如双胎输血综合症、妊娠高血压症等),甚至不能做好足够的精神准备、物质准备等。
7、如果胎儿不幸有致命性的发育异常或畸形(如脑脊膜膨出、脊髓脊膜膨出、内脏外翻、较大的开放性脊柱裂、脑积水、胸腹水等)而不被检查得知,一直到生产以后发现或造成难产对孕妇或家庭来说将是巨大的悲剧。
所以,即使做b超会对孕妇和胎儿有一些影响,但是这些影响却无法和孕妇、胎儿的健康相提并论。必要的b超检查是要做的,才能够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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