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收养的办理是有程序的,当然需要一些资料。那都需要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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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收养的办理是有程序的,当然需要一些资料。那都需要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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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1、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2、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3、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另外:
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因(www.tulaoshi.com)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领养孩子是有一定法律程序的,那在解除的时候怎么办呢?解除后的赡养问题又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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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解除领养关系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养父母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成年后可解除领养关系
如果孩子在成年后,和养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甚至出现养子女虐待养父母的情况,养父母可以协议解除领养关系,如果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除关系后的赡养问题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孩子的收养是有一定程序的,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带走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不知道是怎样的步骤,下面图老师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收养孩子的步骤。
收养登记机关
《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收养登记的步骤
1、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3、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tulaoShi.com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4、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5、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正确办理收养手续,对家人对宝宝都是有好处的。只有经过正常的程序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才会被法律所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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