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郭某婚后生有一子。郭某因打架伤人,被判刑3年,王某遂提出离婚要求。双方经过协商后一致同意离婚,独生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不久,王某与吕某相恋,吕某表示愿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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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熟主体在能动性特质方面不同层次的特点
①自发走向自觉
有的学者指出:人的无意识或者下意识的行为动作属于人自发性的活动。但是一般来说,人的活动都受意识的支配,都有精神因素在其中发生作用,如果人的意识停留在感性阶段,人的活动受感性意识的支配,那同样也表现着人的自发性。所以,概括地说,人的自发性是指人没有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没有自我意识的一种精神状态和行为状态。
但是,白发和自觉之间存在着转化的可能性,因而自发可以看作是没有达到自觉的主体状态。列宁曾经指出:‘自发因素’实质上无非是自觉性的萌芽状态。
②感性自觉走向理性自觉,由于儿童思维具有形象、具体的特点,儿童的自觉性主要是感性的。一种表现是:从具体的、表面的、形象的现象出发,追tulaoshi求表面效果的主动性。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www.tulaoshi.com/lihun/)另一种表现是:从情感、兴趣出发。
还有一种是从偶然、孤立的事件出发,而不是从发展规律、整体出发的主动性。
③理性认识走向理性实践 理性实践是根据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来进行的实践。这是一种高度自觉的理性认识指导下的实践。例如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在重大事件中不随波逐流,个人为坚持真理而付出极大代价,这些都是建筑在对人生价值和客观事物意义的理性认识上的一种自觉选择。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少年在这方面有时有惊人的表现。少年一旦在某方面获得理性认识,往往就会付诸理性实践。例如苏联卫国战争时期的卓娅和舒拉,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刘胡兰和和平时期的赖宁,他们虽然处在少年期,但是他们一旦掌握了真理,就所向披靡,勇敢地用自己的理性实践捍卫自己的理性认识-信念,创造了连成人也十分敬佩的业绩。
养宠物前要考虑什么?
让宝宝养宠物前,作为家长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饲养的过程中家长善始善终的态度是对宝宝最好的言传身教;另外,如果是养小猫小狗大点的动物,怎样在家里给宠物腾出空间以及饲养、看兽医等费用的计算是家长要考虑的。
松鼠
松鼠体态修长而轻盈,体长约为18-26厘米,尾巴长而粗大,占到的三分之二以上,目前最受欢迎的是魔王松鼠。
可采用给合式铁丝笼,笼内设通道,方便松鼠活动及饲养。由于松鼠不能耐高温,温度超过35℃的温度时,即能中暑死亡,因此室温要保持在10℃~30℃。另外,松鼠也很容易感冒,用过凉的水给 它洗澡很危险,可以买浴沙。
松鼠对主人温顺,所以我们也要温柔地对待它们,这样它绝对不会用牙齿伤害到你,但它们也会用牙齿轻轻地啃你的手指,和你玩耍,对你表示友好。
松鼠的食谱:可以喂养麦麸、玉米面、豆粉、谷物等精饲料,也可喂养树果、野菜或小虫。有趣的是,松鼠受到惊吓也不会轻易放下食物,而是叼着食物逃跑,这时候你是不是想到《冰河世纪》里的那只无比执着的松鼠了呢?
乌龟
不怎么爱运动,可以一个星期不吃东西,我吃的我就伸个头来赏赏,没错,我是酷酷的乌龟。
乌龟算是最容易喂养的宠物了,但也有点复杂。乌龟天生怕生,所以刚买回来的龟不吃东西很正常,但养好它可会陪伴着宝宝很长一段时间。小的乌龟一天喂一次,大一些的乌龟可以3到5天喂一次,一个星期喂一次也可以。有些乌龟喜欢晒太阳,但千万别放阳台上怕摔下去了。
乌龟的食谱:一般可以吃有生猪肝、瘦肉、青菜、虾皮、小鱼、螺蛳等。不可老喂一种食物造成偏食及营养不均衡。
当宝宝心爱的宠物死了,怎么办?
失去朋友会让宝宝感到不安全,这时可以给宝宝进行生命教育目的是让孩子正确、乐观认识人生,懂得珍惜生命!
可以举行给宠物举行小型告别仪式或者将与宠物有关的物品放一起,让宝宝明白,宠物一直和他在一起,永远是他的朋友,也可以用宠物的代替品来缓解悲伤,告诉宝宝这是新朋友。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www.tulaoshi.com/lihun/)对于宝宝害怕爸爸妈妈也会死去,作为父母应该给与宝宝跟多关爱,让宝宝感觉到父母一直会陪伴、爱好、保护他!
王某与郭某婚后生有一子。郭某因打架伤人,被判刑3年,王某遂提出离婚要求。双方经过协商后一致同意离婚,独生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不久,王某与吕某相恋,吕某表示愿与王某重新组成家庭,但不愿和王某之子一同生活。为了达到和吕某结婚的目的,王某未与郭某商量,便将其子送给吴某收Tulaoshi.com养。郭某出狱后,几经周折找到收养人吴某,要领回其子,吴某不允,双方发生争执。郭某诉到法院,请求领回其子,自行抚养。
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吴某的收养行为无效,支持郭某领回其子的要求。
《收养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经双方共同送养。子女为父母共同所生,无论是父方或母方,均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即便离婚后,也不能消除这种义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子女送与他人收养,剥夺了另一方的抚养权,法律对于这种收养关系不予保护。本案中,王某未经郭某同意,擅自将儿子送给他人收养的行为与法律规定不符。吴某的收养不能成立。因此,法院作出支持郭某领回其子的判决。
王某与郭某婚后生有一子。郭某因打架伤人,被判刑3年,王某遂提出离婚要求。双方经过协商后一致同意离婚,独生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不久,王某与吕某相恋,吕某表示愿与王某重新组成家庭,但不愿和王某之子一同生活。为了达到和吕某结婚的目的,王某未与郭某商量,便将其子送给吴某收养。郭某出狱后,几经周折找到收养人吴某,要领回其子,吴某不允,双方发生争执。郭某诉到法院,请求领回其子,自行抚养。
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吴某的收养行为无效,支持郭某领回其子的要求。
《收养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经双方共同送养。子女为父母共同所生,无论是父方或母方,均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即便离婚后,也不能消除这种义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子女送与他人收养,剥夺了另一方的抚养权,法律对于这种收养关系不予保护。本案中,王某未经郭某同意,擅自将儿子送给他人收养的行为与法律规定不符。吴某的收养不能成立。因此,法院作出支持郭某领回其子的判决。
孩子们总是通过家长的言行来判断、认识和评价周围的世界,孩子们的言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家长们言传身教的结果。家庭又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个生活场所,家长们的一(www.tulaoshi.com)言一行都必须是学习的榜样,因为孩子们都善于模仿。当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行时,影响却早已发生、存在了。这对孩子长大成人后,待人接物的态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例如: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看到一种情况,孩子还小,走路不稳,不是摔了,就是撞了,家长们通常会对着那个地方边做打的动作边说:谁让你们撞我家宝宝的,打死你。妈妈踩它,它让宝宝摔跤了。······看在眼里,记在了心里。等到下次摔跤了或撞了,也会依葫芦画瓢,学家长的动作。慢慢地,孩子们就会觉得:自己摔跤了或撞了,不是自己的错,而是地或门、墙的事,是它们没有看好,让我摔跤了,撞门了,撞墙了······。
孩子上了幼儿园,家长们还以这种方法来教育孩子。记得,带小班时,孩子刚来,他们之间的交流很好,抢玩具、抓人事件较多,孩子们就回家告诉家长。第二天,一家四口人都来了,他们爱子心情,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奶奶却对着和她孙子抢玩具的、抓人的孩子的屁股边做拍手的动作(假装打屁股),边对着孙子念道:奶奶打他的屁股,他欺负我们宝宝,奶奶打······。被打的孩子吓哭了,而他的孙子却笑了。可是这位奶奶的做法,会给她的孙子造成很大的影响,他会觉得:是别人抢了我的玩具,抓了我,我又没有错。渐渐地,等他长大成人后,做事失败或遇到坎坷、挫折时,习惯性会抱怨或者找借口我没有做错,是因为······。
这时家长们再来责备孩子:你就会找借口,也不找找事情的原因、结果。家长们越责备孩子,孩子们心里就越逆反。因为家长们从小就给他们找借口推卸责任的教育,在孩子的心里种下了找借口的种子,把责任、把错推卸掉。
美国心理学家托马斯、哈理森等人曾根据大脑生理学和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指出,在童年时期记录在大脑中家长意识,即由家长或相当于家长的人身体力行、言传身教所提供的‘外部经验’,将永久不衰地记录在每个人的‘人格’磁带上,它在人生的过程中都会自动播放。
当我们说一个人做错了事,老找借口推卸责任,会说他死不认帐。也许在他的思维中,为自己找借口,为自己辩护、推卸责任,把错推给别人,都已成为习惯,在他们的思维中已根深蒂固。像前面举的两个类似的例子中,第一个是因为孩子自己还不太会走路或不小心摔跤了、撞了;第二个抢玩具、抓人本来就是小孩子自卫时的一些表现,在孩子身上发生应该是天性。从这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是我们的家长们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任何伤害为孩子找借口,把错推给环境、推给他人。许多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对家长的教养态度做出了不同的分类,但大都认为家长的教养态度与孩子的品德、个性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就是孩子缺乏责任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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