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深圳交警对乱用远光灯的司机体验远光灯照射一分钟,有的人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这种手段会对眼睛造成伤害。本文盘点了远光灯的危害以及有关的其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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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晚,深圳市交警支队开展“严查远光灯(高灯)”行动,让乱用远光灯的司机体验远光灯照射一分钟,引发网民热议。内地《检察日报》称深圳交警涉违法,应马上叫停。
据香港《经济日报》11月2日报道,深圳交警公布在其官方微博显示,交警对数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首先,司机下车后坐上一个“绿椅子”体验远光灯一分钟,随后,交警向司机普及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知识,并对该司机进行罚款300元(人民币)和扣1分处理。负责视频直播的交警称“自己种的果自己食”。
多数网民对交警的做法大声叫好,认为这样的换位体验能达到教育目的,十分解气。也有网民认为,这样的举措有些失当,虽然乱用远光灯是错误的,但要求司机看一分钟,可能会对视力产生危害,交警还是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内地《检察日报》2日在其官方微博发文称,交警出狠招整治乱开远光灯行为虽让人解气,但属于“法外处罚”,可能违法,因为法律规定对乱开远光灯的处罚手段只有罚款和扣分。如果司机以行政违法为由起诉,交警部门几乎肯定败诉。“实用主义不能替代依法行政,好心不能替代程序正义,必须马上叫停”。
据内地媒体报道,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马姓警官回应称,这个行动主要以体验为主,并非强制,目的是希望司机感受到乱开远光灯的危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不会要求司机看足1分钟。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www.tulaoshi.com)开启远光灯,会让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易引发事故。
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对向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易误操作。
实验中,华商报记者将两辆汽车开到相距100米的距离并互开远光灯,然后一名实验人员站在两车中间(距两车均为50米)。记者坐在两辆车主驾位置观察发现,如果实验人员站在对面车辆行驶的车道上,由于实验人员挡住对面车辆的灯光,因此可以看到两车之间的实验人员。但如果实验人员站在其中一辆车行进方向的车道上,受对面车辆远光影响,主驾位置只能看到对面的一片亮光,根本看不到路上的实验人员。
随后,记者驾驶其中一辆车向站在自己车道的行人靠近,当车辆距离行人十二三米时,司机才能看到行人。通过秒表计数发现,与开远光车辆会车后,眼睛会有2-3秒的盲点,这时再刹车避让行人已经来不及了。
同样的道理,如果对面车辆开远光,另一方也看不见站在自己行驶车道道沿上的行人,一旦道沿上的行人突然进入机动车道,司机在十二三米的距离才能发现。
如果两辆车都开近光,司机不会受到强光影响,在相距百余米时,可以发现对方车辆附近的行人或车辆。
实验人员站在开远光车辆侧后方,记者开另一辆车从对面逐渐靠近,当两车距离十米左右时,受对面车辆远光照射影响,记者看到对面车辆后方一片漆黑,根本看不到实验人员所站的位置。
接下来,记者继续开车向前行驶,当两车错车后,远光灯离开记者视线,才隐约看到对面车辆后方有人影。记者尝试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错车,然后迅速踩刹车制动,车辆停下来的位置已超过实验人员站立的位置。如果实验人员仍站在原位,就会发生车祸。
但如果对面车辆只开了近光,两车在距离六七米时,记者就可以发现对面车辆后方的情况,这样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速或停车。
华商报记者通过实验发现,如果两辆车相对而行,且都开着远光,能否看到两车中间的行人取决于行人是否挡住对面车辆的灯光。如果行人恰巧站在挡不到两车灯光的中间位置(双向车道的双黄线上),那么两辆开远光的车辆在远处都看不到站在中间的行人,只有近距离(十二三米)才能看见行人。
另外,车辆或行人跟在开远光车辆的后方也是非常危险的。从上述实验中可以看出,面对开远光的车辆行驶,只有在远光灯离开视线后,司机才能看到对面车辆后方的情况,这时再刹车制动已经来不及了。
因此,当对面车辆开远光时,站在双黄线上等两车错车后过马路是非常危险的,同样,跟在开远光灯的车辆后方也容易出事故,这些情况在没有路灯或路灯暗的路段表现得尤为突出。
此外,还有不少司机会遇到后边车辆开远光的情况。记者通过实验发现,对于后视镜反射的强光,司机只要将后视镜的角度稍微调整一下,情况就会有所好转。但记者还是提倡广大司机朋友在市区有路灯的路段不要开远光。
昨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安监中队民警柳青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使用远光灯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解释。
《条例》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另外,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柳青说,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在日常生活中,类似在提示前车、提醒来车变换灯光时可以变换远近光灯,当然也可以在夜间没有照明设施、路况不熟悉路段使用远光灯,但前提是在会车或发现行人、非机动车时变换为近光灯。柳青说,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可依法最高处200元的罚款、驾照记1分。
柳青表示,两车会车时使用远光灯会让对向车辆驾驶员产生眩晕或者暂时失明的感觉,从而诱发驾驶员出现急踩刹车、猛打方向甚至加速通过等慌乱行为,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但短时间危害不大
(本文来源于图老师网站,更多请访问http://www.tulaoshi.com)陕西省眼科研究所专家李军说,眼球内部相当于暗室,从瞳孔投射进来的自然景观可以出现在底版也就是视网膜上,如果外界大量强光进入眼内,视网膜整个被照亮了,对人的眼睛形成眩光干扰,就不能形成图像,导致出现视觉空白,“强光直射眼睛时,会对视网膜形成漂白,而人之所能在明暗不一的情况下看到东西,人眼底的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发生了适应作用,强光则会导致视锥细胞迅速进入兴奋状态,而一旦这一过程较长,会导致在进入暗的环境下视杆细胞已经进入了不兴奋期,一时间无法发挥作用,所以就出现‘眼盲’。”
李军说,从目前的研究来说,一般而言,在短时间内,汽车灯光强度并不会对人眼产生多大的危害,只是会有一定时间的不适感。李军说,他在开车过程中也经常会遇到对向车辆使用远光灯的情况,“可以通过远近光变化进行提醒,如果对方仍没有反应,可以通过转移视线的办法来避开对眼睛的直射,同时也可以轻踩刹车减低车速来确保自己视线范围内的清晰度。”
绝大多数轿车的远光灯开关都集成在方向盘左侧的控制杆上,往回拨一下是远光灯闪一下,控制杆会回弹;往相反方向拨动是远光灯常亮,控制杆不会回弹。赵元东说,一些新手或许不知道自己打开的是远光灯,“这个也很好辨认,仪表盘里出现蓝色的车灯指示时说明是远光灯,没有蓝色车灯指示则说明没有打开远光灯。”赵元东说,对司机而言,在城区道路上行驶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而在乡村道路、无路灯的陌生路段和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在与前车距离200米之内也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会对前车的三个后视镜造成反光,致使前车司机视线受到影响。
来源:http://www.tulaoshi.com/n/20161104/2597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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