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聪明伶俐,就是爱占小便宜,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经常向同学借钱,而不还钱,他错误地认为:借钱不还,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别人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结果,在借不到钱时,开始偷和抢,最终,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升入初中后,小文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小小的转折,他的私欲日益增长,每天上学渴了就喝饮料,从不喝白开水;遇到学校的午饭不喜欢吃时,就去饭馆吃。家里给的五元零花钱,远远不能支付他每天的开支,小文于是跟同学借钱,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刚开始的时候,热心的同学每次都借给他钱花,小文也承诺,明天就还钱,可不知过了多少个明天,小文借钱的人与日俱增,钱也越借越多,他却从不跟同学提还钱的事,同学催要也不给。小文错误地认为:借钱不还,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别人的钱,不花白不花。久而久之,没有人再借给他钱花了,还纷纷告诉了老师,老师无奈请来家长。父母帮助小文一一还了债,并把小文狠狠地打了一顿,可小文不但没有汲取教训,反而认为是老师和父亲成心整自己,与老师和家长呕上了气,从此经常旷课、逃学。初中二年级时,小文又迷上了网络游戏,没日没夜地泡在网吧里,有时通宵达旦。没钱了,就一次次去偷家里的钱。时间长了,终于被父亲发现,用皮带狠狠地抽了小文一顿。这下小文不...[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