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了过错,能听从家长的教诲,或者未经批评即能自责,这是一种良好的心理品质,它是从婴幼期就开始培养的忏悔心理发展起来的。
一般来说,孩子长到两岁时,就会开始萌发“羞耻”心。犯了过失,会产生一种不安情绪和害羞心理。这种不安和害羞,就是“羞耻”心。这时如果家长能不失时机地引导孩子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孩子长到3岁左右,就能逐渐具备自控、自尊意识。有了这些意识,不需要外界的强制,孩子靠自己内在的心理机制就会自动调节并协调与外界的关系。当有过失时,就能自觉从周围环境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行鉴别,形成健康积极的心理反馈,从而产生忏悔心理。忏悔心理是幼儿自我意识发展的结果,对以后形成谦虚自重的个性心理品质有极大的影响。
家长培养幼儿的忏悔心理可采用暗示、榜样、鼓励和熏陶等方法。
暗示法:
当孩子出现轻微过失时,家长不要急于训斥,更不要流露出不满,可提示他,“想一想,这样做好吗?”暗示他做错了事。如果孩子还不明白为什么不对,就要亲切地讲清楚错在哪里。这样,以后孩子若再犯同样的过错,一经提示,他就会有后悔的表情。这时,家长就不要再责备。唠唠叨叨反而使孩子心烦意乱,不利于忏...[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