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36岁的孕妇,所以很担心自己在分娩过程中会出现什么意外,现在已经到了预产期,却没有分娩的迹象,所以很希望能够提前入院待产,不知道医生会不会同意?请问专家,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孕妇提前入院待产呢?
专家解答:
一般而言,凡属于高危妊娠者,均应提前入院待产。具体的情况常见如下: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等;
骨盆过小或畸形,或估计胎儿过大,预计经阴道分娩有困难;
孕妇合并有内科疾病;
有异常妊娠、分娩史,如早产、死胎、难产等;
有过腹部手术特别是子宫手术史,如剖宫产、子宫肌瘤剜除术等;
临产前有过较多阴道流血,或有过头痛、胸闷、晕厥等;
多胎妊娠;
年龄小于20岁,或大于35岁的初产妇;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或过少;
胎动异常,或胎儿电子监护有异常反应。
正常妊娠者,当孕妇出现有规律的子宫收缩,子宫收缩持续时间达30秒以上,间歇10分钟左右,并逐渐增强,即临产后入院待产较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