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和某些急性药物、毒物中毒的有效方法,其适应症有以下几方面:
(1)急性肾功能衰竭:①无尿或少尿2天(48h)以上,伴有高血压、水中毒、肺水肿、脑水肿之一者;②bun≥35.7mmol/l(100mg/dl)或每日升高>10.7mmol/l(30mg/dl);③scr≥530.4μmol/l;④高钾血症,k+≥6.5mmol/l; ⑤代谢性酸中毒,co2-cp≤13mmol/l,纠正无效。
(2)慢性肾功能衰竭:①scr≥884μmol/l(10mg/dl);②bun≥35.7mmol/l(100mg/dl);③ccr≤5ml/min。并伴有下列情况者:① 出现心力衰竭或尿毒症性心包炎;②难以控制的高磷血症,临床及x线检查发现软组织钙化;③严重的电解质紊乱或代谢性酸中毒,如k+≥6.5mmol/l,co2-cp≤13mmol/l; ④明显的水钠潴留,如高度浮肿和较高的血压;⑤严重的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乏力等。
(3)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毒物能够通过透析膜而被析出且毒物剂量不大与毒物作用速度不太快的可进行透析,应争取在服毒后8~16小时以内进行,以下情况应行紧急透析:①经...[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