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系统还原功能备份操作系统
系统还原可在Windows XP图形界面下进行,如果进入不了图形界面,也可以在命令行模式下进行。
(1)启动系统还原功能
默认情况下,Windows XP系统还原功能是开启的。如果系统还原功能被关闭,可按以下方式启动:
单击“开始→控制面板”菜单项,在出现的对话框中双击“系统”图标,打开“系统属性”对话框,单击“系统还原”选项卡,单击取消“在所有驱动器上关闭系统还原”选项。然后在驱动器列表中选择系统所在的磁盘或分区,单击“配置”按钮,在出现的对话框中单击取消“关闭这个驱动器的系统还原”选项,并可设置用于系统还原的磁盘空间大小。单击“确定”后即可开启该分区的系统还原功能。
(2)图形界面下的系统还原
单击“开始→所有程序→附件→系统工具→系统还原”菜单项,打开“系统还原”对话框,单击选择“创建一个还原点”选项,单击“下一步”按钮,在出现的对话框中为还原点命名(描述)后,单击“创建”按钮即可创建一个新的还原点。还原点创建时会将系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