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信托,很多人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就来看看诉讼信托的特点吧。
诉讼信托的特点
首先,成立诉讼信托须以同时转移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为前提。信托成立的一个重要步骤,乃是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因此,成立诉讼信托首先必须转移财产于受托人。
但委托人转移的财产必须是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权利总体,而不得是债务及单纯的诉讼权利。
其次,诉讼信托具有信托的三方当事人结构,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再次,在诉议信托中。受托人的职责较具特殊性。虽然诉讼信托...[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