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是一种风格术语,指自17世纪初直至18世纪上半叶流行于欧洲的主要艺术风格。该词来源于葡萄牙语barroco,意思是一种不规则的珍珠。
巴洛克风格的主要特色是强调力度、变化和动感,强调建筑绘画与雕塑以及室内环境等的综合性,突出夸张、浪漫、激情和非理性、幻觉、幻想的特点。打破均衡,平面多变,强调层次和深度。使用各色大理石、宝石、青铜、金等装饰华丽、壮观,突破了文艺复兴古典主义的一些程式、原则。
巴洛克:本义是不规则的,怪异的珍珠。巴洛克有以下特点:
一是豪华。既有宗教特色又有享乐主义的色彩;
二是它是一种激情艺术,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
三是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
四是关注作品的空间感和立体感;
五是具有综合性,强调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例如在建筑上重视建筑与雕刻、绘画的综合,此外,也吸...[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