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是指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平均体重的第十个百分位或两个标准差。如果胎龄已达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千克,也称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发生的原因有:
①母体因素,如孕妇营养不良、偏食、妊娠剧吐、摄入蛋白质及维生素不足、吸烟、吸毒、精神压力、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等;
②胎儿因素,如染色体异常及胎儿畸形、宫内病毒感染、多胎妊娠;
③胎盘因素,如胎盘发育不良、胎盘功能下降、脐带过长或扭转打结等。此外,孕妇孕期接触有害化学物品、X线照射、生活及工作周围环境污染等,也有一定的影响。发生的原因,有些是显而易见的,有些却不太清楚,像“我”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就是由于妊娠合并红斑狼疮所致。
一旦诊断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应及时治疗,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小于32周开始治疗效果佳,超过36周治疗则效果差。孕妇首先要吸氧,休息,并采取左侧卧位,以利于胎儿的供血供氧。如果是母体因素引起的,应针对病因治疗,如治疗母体并发症及合并症;营养不良者要及时补充营养物质,如氨基酸、脂肪乳、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如果是胎盘因素引起的,如胎盘功能下降者,可给予...[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