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作为出租车网约车新政的配套政策。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并结合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对驾驶员条件、考试内容、证件类别、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应适应性调整。从业资格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从业资格的相关规定,未来网约车驾驶员不能“裸奔”上路,需要像出租车司机一样参加考试。网约车驾驶员需申请从业资格考试,需要参加全国和地方两级考试。具体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地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具体设置考试内容。传统出租车驾驶员和网约车驾驶员考试有一定区别。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