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接纳了高校毕业离校且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
1.经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接纳了高校毕业离校且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的单位;
2.就业见习基地按要求接收了高校毕业生见习,并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的见习人员,方可申请见习补贴;
3.就业见习基地给见习人员发放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