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而网购也逐渐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网购一族来说,从3月15号开始,有七类网购商品不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包括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另外,拆封后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等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