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于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将子女送去托养时,父母应持何种态度,才可以避免孩子在身心成长上受到伤害呢?
在此,首先要强调的是,父母既然生了孩子,就有责任抚养他。绝不可以十分幼稚地觉得“孩子的出现打扰了自己以往的生活、娱乐及社交等,所以请一个人替我抚养孩子,还可拥有原先的生活方式。”实际上,这是一种十分自私的想法。结果会因为自己一时的偷懒,伤害了自己与孩子间的亲密关系,同时伤害了子女未来的身心发展。
有时为了我们自己好不容易奋斗出来的事业,或为了维持家庭的经济,我们确实无法放弃我们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孩子送去托养,那么父母应持何种态度呢?在此有三点建议:
一、 最好采取日托的方式
换句话说,每天下班以后要留出与孩子交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给孩子充足的爱及亲情,尽可能满足他各种适当的需要,这样,父母与孩子间的亲密关系不但不会由于日托而 受到伤害,而且,如果孩子在白天受到了伤害,也可以晚间得到弥补。在选择托付的对象时,应注意两点:
1、在孩子1岁以前,应选择专人来托养,这样可以满足孩子的各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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