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对方具有某种令自己喜欢的品质,例如长相、风度、谈吐、学识,所以我喜欢他。也可能是因为他做了某些事而令我喜欢,例如他很热情,乐于助人,能够把气氛搞得很活跃,对我关心体贴。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我会感到愉快;和他在一起感到愉快,所以我喜欢他。
喜欢是爱的基础。没有喜欢就没有爱。但是,喜欢不等于爱。喜欢和爱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也有一些人分不清喜欢和爱,错把喜欢当成爱;喜欢一个人,对他有好感,就以为自己已经爱上他。
喜欢一个人就会乐意和他在一起,不在一起的时候会产生“分离焦虑”,觉得不舒服,渴望继续和他在一起,这就是“依恋”。喜欢到一定的程度就会产生依恋。依恋有两种,一种是思念,不在一起的时候想他,反复回忆和他在一起的快乐,一种是想和他继续在一起的...[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