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引产要开证明
该证明是指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而引产的证明,主要是为了防止孕妇做性别鉴定后再引产。
国家法律规定怀孕超过14周(含14周)的孕妇需要终止妊娠的,在进行引产时需要身份证明和相关机构出具的引产证明;能出具引产证明的可以是医院、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等。如果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引产不能报销;如果其参加了生育保险,引产就可以报销。
2、开具引产证明的条件
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则出示未婚证明。
3、引产证明格式
引产证明是计生部门统一制式的,并有计生部门的公章。这个证明很容易开,只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指导站或是乡镇(街道)管计划生育的部门说明情况,证明是计划外怀孕,一般都会马上开出证明。
1、引产主要适合于怀孕三个月后不想要或者不是和要小孩的孕妇。
引产手术采用人工方法诱发子...[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