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的定义
早产是指妊娠不满37周分娩,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不少发达国家采用妊娠满22周,也有早一些采用24足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沿用WHO上个世纪60年代的定义,即妊娠满28周至37周前胎儿娩出称为早产。早产发生率为5%~12%,在所有妊娠并发症中发生率是最高的。发生率的不同一方面由于早产下限界定的不同还有地域和种族之间的差异,如美国黑人早产发生率高于白人,澳洲亚裔的早产发生率地域其他人种。我国报告的发生率在5~8%之间。
早产分为自发性早产、未足月胎膜早破导致的早产和治疗性早产三种。治疗性早产是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不得不在37周前终止妊娠者。各类早产约占1∕3,依据早产的分娩孕周,又将早产分为极早早产、早期早产、中度早产和晚期早产。22-27+6周为极早早产(Extremepretermbirth),约占5%,28-31+6周为早期早产(Earlypretermb...[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