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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儿童代言”有益孩子身心

“禁止儿童代言”有益孩子身心

  禁止儿童代言有益孩子身心

  据近日的新华社报道,新修订的《广告法》1日起实施。新法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广告代言是个人经济行为,所以孩子能否代言广告,似乎与社会没有多大关系,禁止他们代言广告似乎多此一举。其实不然,首先孩子还是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特别是10岁以下孩子,他们代言广告并非是他们意愿,甚至本身认知就很糊涂,不排除孩子成为大人敛财工具的可能,无疑这是对孩子权益的直接损害。此外,孩子代言广告还存在一个法律责任的问题,孩子还是未成年人,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代理广告出现问题,怎么追究责任倒在其次,关键是后果对孩子来说也是伤害。

  其次,孩子代言广告具有一定的社会示范效应。不难想像,如果孩子代言广告不加限制,形成肥沃的土壤,对于社会将产生多大的刺激作用?事实上,当下传媒中亲子娱乐节目泛滥,孩子表...[ 查看全文 ]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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