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因病或其他原因服药时,要特别注意。因为一些药在体内停留和发生作用的时间比较长,有时会对胎儿产生影响。还有一些妇女怀孕之后身体没有明显变化,也不出现妊娠反应,自认为没有怀孕,于是完全不考虑所服的药物是否对胎儿产生什么影响,结果无意之中伤害了非常脆弱的胎儿,留下了终身遗恨。所以,为了防止上述这些情况的出现,在计划怀孕前3个月就应当慎重地服药。
一、孕前六个月 停止服用避孕药
如果经过慎重的考虑认为需要在某日怀孕,那么在怀孕月的前6个月首先应当停服避孕药品。因为避孕药中含有影响精子和卵子质量的激素,为了保证由高质量的精子和卵子进行结合,必须排除各种影响质量的干扰因素。
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已经怀孕但未能及时发现致使胎儿受避孕药的影响,造成女胎男性化或男胎女性化的畸形悲剧。有一对智力、体力指数都很高的夫妇,妻子在怀孕近3个月才发觉已受孕,这时立即停止长期使用的避孕药。结果,孩子出生以后,体弱多病,智力发育也不够理想,而且还有外生殖器畸形的现象,给这对夫妇带来很大的痛苦。
另外,还有避孕栓、避孕药膜等化学药物避孕。这种方式对精子卵子影...[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