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所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所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向集团成员单位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贷款,以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产品特点是流动性强、周期快。按贷款期限可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以内,含1年)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3年,含3年),按贷款币种可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有以下两种形式:
1、单项借款:借款需逐笔申请,逐笔评审和审批。
业务流程:成员单位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财务公司依审批权限逐级评审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财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付息→贷款到期归还、合同终止
2、额度借款:借款由借款单位一次申请,在核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适用于使用借款频繁、信誉良好的借款单位。
业务流程:
成员单位提出借款额度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财务公司依审批权限逐级评审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额度借款合同→借款人额度内使用贷款资金时提交额度借款提款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按期付息→贷款到期归还、合同终止
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向集团成员单位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贷款。产品特点是周期较长、分期偿还,能够为集团科研院所的产业化基地建设和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业务流程:
成员单位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财务公司依审批权限逐级评审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财务公司按合同约定以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付息(还本)→贷款到期归还、合同终止
封闭贷款
封闭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对集团成员单位某个项目或产品进行专项资金支持,并对项目进行封闭运作的一种贷款。封闭贷款实行额度管理,产品特点是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业务流程:
成员单位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财务公司依审批权限逐级评审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额度借款合同、开立项目结算专户→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时,提交额度借款提款申请书、项目用款资料→财务公司审批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项目结束,借款人归还所有借款本息、额度借款合同终止、注销结算专户[1]
与特定贷款区别/自营贷款 编辑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还包括: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