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游泳集体项目之一。每队由4人组成。每人均可选用速度最快的任何姿式,并按预定的先后顺序各游完赛程1/4距离。前一运动员游完规定距离并触及池壁时,后一运动员才能蹬离出发台出发,违者当犯规判处。任何一人犯规,即取消全队比赛成绩。
自由泳接力以四人游完全程的速度计成绩,比赛项目有4×100米、4×200米。
中文名称
自由泳接力
组 成
每队由4人组成
定 位
竞技游泳集体项目
比赛项目
有4×100米、4×200米
自由泳接力是竞技游
4x100自由泳接力赛图片泳集体项目之一。每队四人,每人可用任何泳式按顺序游完四分之一距离,以四人游完全程的速度计成绩。每一接力队应有四名队员,接力比赛中任一队员犯规即算该队犯规。任何接力队员在一次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接力比赛时,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运动员即离台出发,应算犯规。如该运动员重新返回并以身体任何部分触及池壁再行游出时,则不算犯规。
接力比赛前三棒运动员游完后,在不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尽快离池,并不 得触停其他泳道的自动计时装置,否则即判犯规。运动员全部到达终点后要尽快离池,否则即算犯规。
在一项比赛进行过程中,当所有比赛的运动员还未游完全程前,未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果下水,应取消其原定的下一次比赛的资格。在接力比赛中,当各队的所有运动员还未游完之前,除了应该游该棒的运动员之外,任何其他接力队员如果进入水中,该接力队应被取消录取资格。
接力比赛中的第一棒运动员的成绩可申请为世界纪录,但运动员本人、其教练员或领队需在该场比赛前明确向总裁判提出申请。如这一运动员在他本人的游程中创造了这一项目的记录,计时本队或本队其他队员在他游完后因犯规而被取消比赛资格,这一纪录仍被承认。
1964年第18届东京奥运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