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相关文章 女职工被要求工作3年后怀孕

女职工被要求工作3年后怀孕

近日,有网友报料称,成都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如果想怀孕,必须先经院方批准,否则难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昨日,记者在该医院调查时,多名女员工证实了该规则的存在,而且该医院还在工作制度中写明:“经批准方可怀孕”。对此,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认为,医院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武侯区劳动局监察科科长胡赵华说,女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网友报料女职工怀孕要排队

“我是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我们医院的女职工怀孕需要排队。如果没有经过医院允许,擅自怀孕,将享受不到相关福利待遇,最近就有几名女护士因怀孕辞职……”近日,这则帖子出现在大成网。

发帖人说,几年前,她与丈夫结婚后准备生小孩,并领取了生育证。可一位要好的小姐妹提醒她,怀孕之前最好向医院打个报告。看了院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她打消了立即生子的念头。苦苦等待了3年之后,她向医院提出了怀孕申请。又排了两年,终于领到了指标。“尽管如此,我还得再等几年才能怀孕,那时就年纪不小了,真有点担心宝宝的健康。”

记者调查有护士为保胎辞职

昨日上午11时许,医院某科室护士站里,一名腆着肚皮的护士正忙前忙后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很幸运,我肚子里的宝宝是计划内的。”她说...[ 查看全文 ]

2015-09-22 标签:

女职工被要求工作3年后怀孕的相关文章

手机页面
收藏网站 回到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