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规定:部分孕妈咪乘坐飞机需验医院证明
怀孕32周(含)至36周的孕妈咪乘机,应先咨询所选择的航空公司,在航空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还需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适宜乘机的诊断说明书。只有医生证明孕妈咪的一切情况处于良好状态时,才能准予乘坐飞机。
记住哦!医生证明的内容须包括——
* 健康怀孕状况证明
* 预产期
* 孕妈咪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适合飞行
* 产科医生没有提出任何不适宜孕妈咪飞行的理由
* 检查医院的盖章和医生签字
孕妈咪不按规定乘飞机容易发生的3大危情
有些孕妈咪对规定不以为然,在购买飞机票时向民航公司隐瞒自己的实际状况。这样做无论对自...[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