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不打不成人,黄荆棍下出好人。”父母在体罚孩子时,总认为自己是在纠正孩子与社会不相容的错误行为,希望能将他们重新引到正道上来。但是,父母看到的只是短期的效果,即体罚所期望达到的效果。父母们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自食苦果的行为。儿童行为心理学研究发现,在1~3岁时经常遭受过体罚的孩子,易变得虚伪,冷酷,多事,擅长说谎,有暴力倾向;这些行为会在体罚后几个星期或几个月内开始产生。
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的摩雷·史特劳斯医生领导的研究小组调查了807位母亲,发现约44%的母亲都打过孩子,体罚孩子的频率为每周平均两次;其中,24%的母亲每周打1次,14%为2次,10%为3次。由于日常语言中不使用“体罚”一词,“打屁股”就不仅指打屁股了,它还包括打手掌心、拧胳膊、揪耳朵等等,都是体罚的代名词。为什么要打孩子?父母们强调,打屁股可达到纠正或控制孩子行为的目的,“纠正”是对孩子应尽的义务,只要“体罚”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体罚造成的孩子的逆反行为,会在两年以后在某些方面表现出来。通常有六种情况:孩子会偶尔或经常偷盗或撒谎;对他人态度粗暴或缺乏同情心;做了错事后缺乏自信心;经常有破坏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