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稽留流产的原因较多,主要有:
一,不良习惯(如:过量吸烟、酗酒,过量饮咖啡、海洛因等);
二,过度紧张、焦虑、恐惧、忧伤等精神创伤);
三,环境因素(如:经常接触砷、铅、甲醛、苯、氯丁二烯、氧化乙烯等化学物质,放射线等);
四,遗传基因缺陷(如:染色体异常,夫妻一方染色体变异、夫妻血型不合);
五,创伤刺激(如:子宫创伤(如:手术,直接撞击,性交过度等);
六,生殖器官异常(如:子宫发育不良、双子宫、子宫纵隔等)、子宫肿瘤(如粘膜下肌瘤等);
七,内分泌异常(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严重糖尿病未能控制、黄体功能不足等);
八,母体因素(包括:全身性疾病如: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
九,疫功能异常(妊娠类似同种异体移植,胚胎与母体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学关系,使胚胎不被排斥。若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可引起母体对胚胎排斥而致流产。与流产有关的免疫因素有父方的组织相容性抗原(HL...[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