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孕妈要提前入院待产?请看下面详细介绍:
一、孕前有病或孕期合并其他疾病
一些孕妈妈在怀孕前或孕期间患有慢性病,或在产前检查中发现妊娠异常,都应该住院分娩,而且应提前数天住院待产。
1、孕妈妈方面的问题:如孕妈妈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及骨盆狭窄、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初产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孕妈妈体重小于45公斤或大于85公斤;孕妈妈有过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史。
2、胎儿方面的问题:胎儿发育迟缓、巨大胎儿、胎位不正、超过预产期两周以上的过产儿等。
在产前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孕妈妈或胎儿有上述异常情况,即属于高危妊娠,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消除或减轻症状。如原来胎位不正,经过矫治后胎位正过来了,则可以不提前往院待产。
但一般属于高危妊娠的孕妈妈,即使症状减轻或消失,也都应提前住院。这是因为,在子宫收缩、胎儿娩出的整个...[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