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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及胎儿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及胎儿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及胎儿都是有危害的,所以我们应该多加注意。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发生心衰,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与分娩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影响
  产后1~2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由于上述原因,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
  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43周达最高峰,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以后逐渐减轻,产后4~6周恢复正常。
  此外,水、钠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期的增长而逐渐加重。因此,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
  (一)妊娠期妊娠期母体血容量比孕前增加30%到40%,...[ 查看全文 ]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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