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特殊儿童的母亲曾写道:“生一个残疾的孩子,就像你没有抵达想去的地方一样,本来你要去意大利,但因为某种原因你被放到了荷兰,你不要总是抱怨荷兰不好,也应该去看荷兰那些好的地方。”
据了解,中国每年新增“缺陷婴儿”90万,每年约有10万弃婴,其中99%为病残儿童。与此相对应的是,“缺陷婴儿”所在的家庭面临着逾百万元的抚养、医疗费用,不堪重负。
然而,对于一条生命,不管有无缺陷,谁来决定其是否应该来到这个世界?社会又该为这些无辜的生命和他们的家庭提供怎样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呢?
下面,我们可以把视线投向国外,看看世界各国在面对这一伦理难题时,是如何从法律、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来帮助相关家庭做出相对理性、公平的抉择。
美国:“不抛弃、不放弃”特殊儿童
于法而言,特殊儿童拥有即使是母亲也没有权利剥夺的生命权。
如果一个美国家庭的孩子在出生时就有某种残疾,那么这个孩子的生存状况会是在刻薄与轻蔑中畏缩前行?还是在鼓励与温馨...[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