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9时许,东明县公安局陆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村李某家院墙外发现有罂粟苗,随即进院清查,发现院内有大片罂粟苗。在当地村委会的见证下,民警当场铲除罂粟苗2275棵,其大苗高约18厘米,小苗仅高约6厘米。
经讯问得知,今年春节前夕,该院主人李某从其婆婆(已去世)处索要三颗罂粟果,在其堂屋西侧土地处撒下种子,种子发芽后,又将幼苗移栽到院子内和外围墙根处。李某称种植的目的是听说罂粟苗做菜不仅好吃还有保健作用。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民警介绍,罂粟确实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因它是毒品原植物而被严禁种植,即使种植一株也属违法。
而在民间,罂粟苗的保...[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