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气血关系
气血是各脏腑及其他组织功能活动的主要物质基础,气血各有其功能,又相互为用。在生理上气能生血、行血、摄血,故称“气为血帅”。而血能为气的活动提供物质基础,血能载气,故称“血为气母”。当气血相互为用,相互促进的关系失常时,就会出现各种气血失调病证。调理气血关系的原则为“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从而使气血关系恢复协调。
气能生血,气旺则血生,气虚生血不足,可致血虚,或气血两虚,治疗以补气为主,兼顾补血养血,而不能单纯补血。
气能行血,气虚或气滞,可致血行减慢而瘀滞不畅,是为气虚血瘀或气滞血瘀。治宜补气行血或理气活血化瘀。气机逆乱,则血行也随之逆乱,如肝气上逆,血随气逆,则常可导致昏厥或咯血,治疗则宜降气和血。
气能摄血,气虚不能摄血,可导致血离经脉而出血,治宜补气摄血。
血为气母,故血虚气亦虚。血脱者,气常随血脱。治疗应根据血脱先益气的原则,急宜补气固脱。
因时、田地、因人制宜
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是指治疗疾病要根据季节、地区以及人体的体质、性别、年龄等不同而制定适宜的治疗方...[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