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国家,“产假”更确切的称呼应该是“育儿假”,因为不少国家法律对“产假”的规定不仅涵盖了产妇分娩后的假期,而且还会包括“奶爸”的陪护假,有的国家甚至规定父母在孩子8岁以前每年都能享有数周的带薪或无薪育儿假。各国的带薪产假一般都超过10周。
有一些国家,带薪产假的法律规定松散、未必能够得到完全的贯彻实施,有些雇主可能会为员工提供更优厚的产假待遇,而有些雇主则会设法规避这些法律,员工的带薪产假因而不能得到保证。
捷克
享受3年育儿假
中欧国家也许是立法规定“育儿假”最长的地方。在捷克和斯洛伐克,母亲每生一个孩子都能分别享受3年的育儿假,这个假期也可以让给父亲来休。在斯洛伐克,如果孩子身患残疾,育儿假还可延长至6年。在休假期间,母亲能从政府获得补助,头两年的补助为每月256欧元,此后为每月164欧元。奥地利的育儿假也与上述两个国家类似,母亲可以自由选择1年至3年的育儿假。
北欧国家瑞典在产假方面可谓是最慷慨的国家。瑞典法律规定,所有有工作的父母每生育一个子女...[ 查看全文 ]